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马
留言日期:
2026-01-19
主题:
2026年起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内容: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11月28日发布的工作动态,【2025年12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2025年12月1日前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仍由用人单位申领。】 想请教一下,我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会垫付工资,在职工休完产假复工之后再由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扣掉公司垫付的产假期间的工资之后再将生育津贴余额发放给女职工。 现在改成由个人申领了,那法定产假期间(顺产98天,剖腹产128天)的工资是不是可以不垫付了,只需要继续缴纳社保即可。 企业需要跟进的是:生育津贴是否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如果低于的话,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1-19
答复时间:
2026-01-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休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自2025年12月1日起职工个人自主申领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如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应履行好产假期间职工社保费的缴纳。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服务号-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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