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丽丽
留言日期:
2026-01-11
主题:
产假工资178天如何发放
内容:
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否由2部分组成? 1、98天工资是否由正常工资与生育津贴98天比较,哪个高领取哪个?(比如正常98天的工资是10000万,但是生育津贴领了5万,那么这98天是按照5万领取) 2、剩下80天的奖励假工资跟生育津贴没有关系,这部分是由企业全部自行承担对吗?(比如正常80天的工资是8000,那么企业应当正常发放这80天薪资,不能因为98天生育津贴超出正常工资而不发放这80天奖励假工资对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1-12
答复时间:
2026-01-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女职工分娩享受的生育津贴假期天数按下列规定计算: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陪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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