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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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1-07
主题: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章程
内容: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章程如果仅就股份转让的部分修改章程的相应条款,没有涉及章程其 他条款的变动,此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不再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仅由公司及法定代表⼈签署是否有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1-07
答复时间:
2026-01-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6年1月12日,已电话告知您,经核实,公司做出的会议决议符合《公司法》要求及公司章程约定即可完成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股份公司不登记股东,只登记发起人。最新股东情况可由企业根据需要,备案章程修正案,在企业章程中记载,在外网申报时打开“章程修正案”和“章程通过日期”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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