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沐沐
留言日期:
2026-01-03
主题:
生育津贴补发
内容:
希望单位督促检查深圳坪山比亚迪尽快将生育津贴补发给我,本人23年12月剖腹产生娃,24年不懂公司政策一直没有催促办理生育津贴补发,休产假七个月,产假期间每个月只收到基本工资并扣除五险一金,25年4月开始催促生育津贴补发事宜,间隔6个月终于查询到个人社保信息25年10月份生育津贴开始下发到公司单位,现在已经26年,期间一直问公司什么时候走流程将剩下的2万多生育津贴补发还给我,一直说找不到相关办事人员,很无奈,希望相关单位帮忙督促落实补发剩余生育津贴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1-04
答复时间:
2026-01-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2025年12月1日前生育的企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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