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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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留言日期:
2025-12-29
主题:
关于个人医保个账划入问题
内容:
医保个账正常缴费(基本职工医保正常参保状态,一档医疗在职)下,个账连续2月为余额0元状态,本人确认为正常缴费,目前状态为灵活就业。医保账户显示为单位缴费400余元,个人缴费为0(显示为单位缴纳)参保单位为:社保局龙岗分局退休后个人缴医疗窗口(2014后)-单位缴纳。请问这是什么情况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30
答复时间:
2026-01-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5〕5号)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认本市为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满足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选择按月或者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按月缴费的人员,缴费标准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35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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