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司先生
留言日期:
2025-12-25
主题:
有关退休停保以后医保关系转移的咨询
内容:
您好!我们单位一位员工办理了退休手续,社保也已经停保。但是社保局告知,他医疗年限还差50个月。通过了解得知,是因为他在广东省外的医保关系(他很早之前在宁波市缴纳过近五年的社保)没有转移。在医保平台app办理关系转移的时候,提示“您当前参保地市未上线该功能”,但是医保平台上只能查到他在深圳市南山区的医保信息,而且其余额、医保码等功能也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并且其医保缴费信息里没有重复参保的情况。请问这种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25
答复时间:
2025-12-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相关规定,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规定申请将其在异地已中止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市;转入本市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参加异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业务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申请”直接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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