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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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12-22
主题:
婴儿出生上户事宜
内容:
你好,本人即将成为宝爸一枚,现咨询新生儿落户相关问题,盼复: 1. 我为深圳派出所集体户,宝宝计划在深圳出生,新生儿能否随我登记深圳户口? ​ 2. 我是汉族,宝妈是壮族。办理落户是否必须夫妻双方带宝宝到场?宝妈和宝宝可否不到现场,宝妈能否出具委托书委托我全权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及民族成分选择?若可委托,烦请告知委托书模板获取渠道。 ​ 3. 依据深圳户籍政策,新生儿出生后最迟需在多久内完成户口登记? 多有叨扰,感谢解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23
答复时间:
2025-12-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咨询的问题龙华分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在国内所生育的子女,可随有深圳市户籍的一方登记入户。如父母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其中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入户;2、父母民族成份不同,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时需双方共同到场签名确认。若父或母不能到场,可公证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办;3、小孩出生后的一年内申报户口登记为佳,建议结合实际尽早办理。详细情况民警已通过电话向您告知,如您今后有警务方面的诉求可随时向属地公安进行反映,观澜所24小时值班电话:0755-27983245,观澜所户政室值班电话:0755-28081994,感谢您对公安机关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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