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件收悉。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发布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的三种核算方法,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出。
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其中,劳动者报酬是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应获得的全部报酬,既包括货币形式的报酬,也包括实物形式的报酬;生产税净额是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和土地等)所征收的各种税收、附加费和其他规费,生产补贴是政府为影响生产单位的生产、销售及定价等生产活动而对其提供的无偿支付;固定资产折旧是从事生产活动使用的房屋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在核算期内由于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损耗而导致的固定资产价值下降;营业盈余是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详见:https://www.stats.gov.cn/zs/tjws/zytjzbqs/gnsczz/202409/t20240909_1956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