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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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12-15
主题:
生育津贴核发基数不会计算
内容: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比如,2025年11.10号生育,呢这个上年度指的是整个2024年度吗?是按照缴费工资还是生育保险的缴纳基数来计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15
答复时间:
2025-12-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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