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Richard
留言日期:
2025-12-13
主题:
省外异地医保双通道购药
内容:
湖北省医保,已办理深圳异地就医备案,在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时被告知只有深圳医保才能用医保结算。想咨询一下哪个文件中有明确说明深圳双通道药房只支持深圳医保?我的商业保险需要这个条款才能报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15
答复时间:
2025-12-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国家、省统一政策及要求。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医保发〔2021〕40号)第五点,参保患者外购“双通道”药品,由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医师开具外配处方,参保患者按规定在外配处方有效期内到“双通道”药店购药。“双通道”药品的外配处方应单独开具,并通过处方流转中心流转。省医保部门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各地医保部门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处方流转外购药品“一站式”结算。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将“双通道”药品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目前,广东省医保系统暂不支持跨省异地参保人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和“一站式”医保结算,深圳市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该项工作。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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