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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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12-12
主题:
异地使用医保问题
内容:
我原为深圳户口,在深工作多年,医保一档。因家庭原因,2020年后定居广州,并将户口迁至广州。目前深圳医保卡里余额较多,已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经12-10日的咨询社保局,说余额不转移,但可以异地使用。使用问题需要咨询医疗保障局。 问: 在余额无法转移,我在广州公立三甲医院看病,使用深圳医保支付,是否满足异地医保报销?比如:看病1000元,医保报销700元,实际可支付深圳医保余额300元,而不是支付深圳医保卡1000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12
答复时间:
2025-12-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参保人员广东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不划转、不提现,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继续使用。如参保人目前在省内其他地市正常参保,想在就诊时使用深圳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剩余自付费用的,先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将深圳市医保个人账户设定为消费主卡,参保人前往省内家庭共济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以使用深圳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具体操作步骤:登录“粤医保”小程序→登录→点击我的权益“前往查看”→其它账户→选择深圳市的医保账户→提示是否切换卡号:***为消费主卡,点击“确认"。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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