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柚子
留言日期:
2025-12-05
主题:
污染源在线监测频次要求
内容: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明确规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需对混合水样进行监测;且每1h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需进一步明确的,对于一类污染物排放口的一类污染物(如重金属等)在线监测,未单独规定其采样方式与监测频次,请问一类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是否需参照上述 COD、氨氮等指标的要求,执行每小时一测及混合采样规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05
答复时间:
2025-12-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内容:

亲爱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咨询的一类污染物排放口的一类污染物(如重金属等)在线监测采样方式与监测频次事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2月8日已处理,答复如下:目前,暂无相关技术规范对一类排放口的一类污染物(如重金属等)在线监测采样方式与监测频次做明确规定,建议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中6.1.2混合采样的规定执行,即每1h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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