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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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留言日期:
2025-11-30
主题:
关于《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相关问题
内容:
您好!现咨询有关于11.28发布的《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相关问题:
1、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员工个人,那么员工产假期间,公司是否需要正常支付产假工资?
2、若公司产假期间可先不发放产假工资,是否可以等员工休完产假后再一次性发放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差额,最晚发放时间界限是什么?
3、若产假期间公司未发放产假工资,员工以公司未足额发薪为由去仲裁或上诉,是否会支持?
以上问题已咨询过人社局,不属于他局范畴,因此咨询贵局,烦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