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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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11-27
主题:
转业安置政策
内容:
我爱人是吉林省武警的现役正营职,我是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科学历,但我的工作地不在深圳,我的户口在深圳并且满两年的话,爱人可以转业到深圳吗?我可以一同随调到深圳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03
答复时间:
2025-12-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十九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退役军人安置地按照服从工作需要、彰显服役贡献、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原则确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退役军人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除符合其安置方式对应的规定条件外,按照本人部队驻地安置的,还应当在驻该城市部队连续服役满规定年限;按照投靠方式安置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广东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具体措施办法仍在研究中,关于转业军官是否符合进深圳市安置,可以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向所在部队转业移交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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