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螺蛳粉
留言日期:
2025-11-26
主题:
外地车辆迁入
内容:
外地车辆银行贷款还未还完,处于抵押状态,获取深圳小汽车指标后能否迁入深圳?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1-27
答复时间:
2025-12-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2025年1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已致电您沟通,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答复如下:一是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2〕17号),申请转入我市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符合国五及以上的环保排放要求,故您申请转入我市的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符合国五及以上的环保排放要求;二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迁入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交验机动车,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办理。请您在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前,确认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已处理完毕,确保车辆为正常状态(无查封等情况),您取得相应有效的小汽车指标后,该业务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星级用户-机动车业务-预约类业务-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业务]预约办理。后续如有车驾管业务问题,您可直接拨打交警24小时服务热线83333333咨询或通过“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咨询投诉-车管咨询-车驾管业务)进行在线留言(每日9:00-17:00)。感谢您对深圳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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