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女士
留言日期:
2025-11-05
主题:
生育津贴员工离职单位还能正常申请吗
内容:
员工于2022年11月起入职参保,2023年4月23日生产,6月份离职了,单位没有报生育津贴,员工离职了,停掉社保后,单位怎么样申请生育津贴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1-06
答复时间:
2025-11-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关于生育津贴申领的具体流程和具体材料,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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