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毛毛
留言日期:
2025-11-03
主题:
关于医保报销
内容:
本人孩子昨天11月2日在罗湖人民医院看诊,其中做了抽血甲流,乙流,血常规,超敏C反应蛋白,三类检测医疗统筹只报销了112.53.还要自费87.97元。当晚还拿了药蓝芩口液1盒,氨酚麻美干混悬液3盒,奥司他韦胶囊10颗,医疗统筹才扣了50.36.自费148.82.我想问报销比例这么低的吗?同样前几天在社康做这些抽血咽拭子检查白自费30块钱,为什么我在孩子绑定的社康上级医院看诊报销比例会这么低?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1-04
答复时间:
2025-11-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三十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除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外,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的比例支付。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第七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1家社康机构或者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选定的社康机构所属结算医院及其下设的社康机构同为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经查询,其小孩为本市少儿居保参保人,普通门诊选定的社康为东门社康,所属结算医院为罗湖区人民医院,其小孩11月2日在罗湖区人民医院门诊就医,有一笔门诊总费用199.18元,其中全自费费用106.8元(氨酚麻美干混悬剂为丙类自费西药),先行自付费用0.81元,总费用减去全自费费用和先行自付费用后,符合医保内报销金额91.57元,罗湖区人民医院为三级医院,按55%比例报销,故统筹基金支付50.36元。经沟通,留言人对答复表示知悉。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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