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何先森
留言日期:
2025-11-01
主题:
关于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的一些问题
内容:
本人于2020年在湖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是异地购房,政策原因,所以没有使用深圳的公积金贷款,期间也一直使用租房按月提取,有如下问题咨询: 1.2020年买房,现在还可以申请异地购房一次性提取业务么?担心购房日期与提取业务办理有期限限制; 2.之前买房时,加了我妈妈的名字,目前我户口已经转到深圳,是否需要额外提供母子关系证明(或者贵单位在办理时可以联网查询母子关系)?如果旧的户口本有亲人关系,是否可以用旧户口的复印件材料替代? 3.目前已经领取房产证,是否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影像资料即可?还需要之前的购房合同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1-03
答复时间:
2025-11-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