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战友:您好!衷心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尊崇军人职业、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核心职责与奋斗目标。关于您反映的交通优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2024年8月30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公布《关于补充<广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地级以上市制定。根据深圳市现行政策,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以及户籍在本市且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三属”(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军队离退休干部等群体,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我局正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省级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公共交通优待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为体现对退役军人的尊崇优待,我局积极统筹社会资源,面向退役军人陆续推出系列优待项目。截至目前,已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发布5批次、200余项涵盖医疗、文旅、消费等领域的优先优惠服务,欢迎您随时关注体验。请您放心,我们始终把退役军人的期盼放在心上。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利好,我们将第一时间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告。若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拨打服务热线0755-8825890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再次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