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马先生
留言日期:
2025-10-29
主题:
深圳市乙类药品个人承担自负比例
内容:
您好, 我需要确认深圳市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是多少和煎药费是否是丙类自费,请协助,于明天上午前给到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29
答复时间:
2025-10-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大病保险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范围执行。参保人使用国家、广东省规定需先行自付的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的,应当由个人先行自付1%的费用。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