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ili
留言日期:
2025-10-29
主题:
异地生育结算
内容:
您好,我是在广州缴纳的五险(职工医保),目前已怀孕,后期要到深圳去生产。我丈夫缴纳的是深圳五险(职工医保),我们已关联了医保亲情账户。请问我到时在深圳生产时需要自费的部分,是否可以用我丈夫深圳医保里面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29
答复时间:
2025-10-3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目前深圳医保已实现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基本医疗参保人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使用,深圳市正常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授权已正常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就医购药。经核实,您属于广州市参保人,执行当地医保政策,建议向参保地的医疗保障部门咨询。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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