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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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10-28
主题:
医保异地消费
内容:
本人持深圳医保卡在异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燕达医院申请血常规,生化化验,并开络活喜,达格列净,阿卡波糖药物,合计金额为526.14,基金支付189.61,个人账户支付296.53,现金支付40,我个人账户余额为65403.53 ,明明我个人账户有钱为什么我还要现金支付40元呢? 另外我在河北当地药店买感冒和止咳等医保范围内的药也不能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28
答复时间:
2025-10-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3〕7号)相关规定,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参保地规定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有关规定。非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或诊疗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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