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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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颗
留言日期:
2025-10-22
主题:
车辆卖出后,原小汽车指标更新和原号码启用问题?
内容:
原号码已在原车辆使用满一年以上,卖车后,指标进行更新后有效期为半年,原号码自动保留有效期两年。 指标有效期内买车上牌,重新选号(未启用原车号牌); 若再次卖车更新指标,在原号码有效期内,买车后是否可以重新启用原号码? 例: 2021年12月取得增量指标上牌,车牌号“粤B11” 2024年12月卖车,后更新指标;2025年11月买车上牌,重新选号“粤Bxx” 2026年4月卖车,再次更新指标;2026年11月买车上牌,是否可以提出启用原车自动保留号牌“粤B11”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22
答复时间:
2025-10-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2025年10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大队工作人员致电您沟通。答复如下:如您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四十四条,使用原机动车号牌要求的,在两年内办理同一号牌种类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即可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后续如有车驾管业务问题,您可直接拨打交警24小时服务热线83333333咨询或通过“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咨询投诉-车管咨询-车驾管业务)进行在线留言(每日9:00-17:00)。感谢您对深圳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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