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wings
留言日期:
2025-10-21
主题:
惠州市社保卡在深圳使用深圳医保卡余额的家庭共济问题
内容:
我父母是惠州市社保,有惠州市社保卡。因为年纪大跟随我来深圳生活,未办理深圳医保。 我个人是深圳医保一类,卡上面的余额还有不少,超过1万元。已经给父母办理了家庭共济,并且将我自己的社保卡设置为主卡。但是父母的卡无论在深圳社康,还是在深圳药店,都无法用我医保卡上的个人余额进行结算,请问要怎么处理才能让父母可以在社康使用我的医保卡余额?咨询社康说不支持,说只有住院才支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21
答复时间:
2025-10-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参保人与家庭成员办理省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后,家庭成员可选择深圳参保人或本人个人账户作为其主卡。选择深圳参保人个人账户为主卡的,其符合参保地规定的费用从深圳参保人个人账户进行支出;家庭成员选择其本人个人账户作为主卡的,其符合参保地规定的费用从本人个人账户进行支出。主卡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现金支付。如需查询已经开通省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试点医疗机构,微信打开“粤医保”小程序,进入粤医保办事首页,选择参保区划为“深圳市”下拉界面找到【我要找医院】模块,选择【深圳市】-筛选-【医保业务】-【省内共济试点】-确定即可查看我市省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试点医疗机构。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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