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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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10-19
主题:
家庭共济问题咨询
内容:
本人为深圳一档医保,内有个账余额,父母为汕尾市医保,请问我如果在家庭共济中绑定他们后,他们在汕尾市药店买药、医院门诊看病、住院时扣费能否扣我的个人账号的余额吗?如果可以在汕尾市购药看病扣我的个人余额,哪里查询指定的药店医院名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20
答复时间:
2025-10-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一、目前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仅支持深圳市个人账户授权给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家庭成员在省内就医购药时使用,使用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参保人(授权人)为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参保人(授权人)与其父母、子女、配偶及近亲属(被授权人)办理了家庭共济绑定。3.被授权人已设置授权人个人账户作为主卡。4.被授权人在省内已上线了共济模式的试点机构就诊。若您符合上述条件,作为深圳参保人与家庭成员办理了家庭共济绑定后,家庭成员可选择深圳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作为其主卡,选择深圳参保人个人账户为主卡的,其符合参保地规定的费用从深圳参保人个人账户进行支出;主卡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现金支付。二、关于省内家庭共济医药机构名单,您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我要办事(查询更多)-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省内共济试点机构名单查询查看。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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