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好多钱
留言日期:
2025-10-17
主题:
2025年10月26日缴存的公积金,在10月26-31日是否可以提取当月缴存的金额?
内容:
如题 1、26日缴存的公积金,10月份还未提取过公积金,可以用租房提取,在26-31日在支付宝中提取嘛? 网上有人说25号以后限制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请问是真的吗? 2、请问在2025年11月以后公司补缴以及个人补缴的公积金,补缴的是2021-2023年度的,此时可以提取比例是多少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20
答复时间:
2025-10-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职工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等渠道自助办理,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2025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期间办理租房提取的,采用分段计算原则,系统自动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度:1、提取月份在2025年10月(含)之前的,最高可提取金额为申请当前月应缴存额*65%*2025年10月(含)之前的未提取的月份数;

  2、提取月份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的,最高可提取金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80%*实施方案期间未提取的月份数。租房提取政策和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询了解,办理符合自身情形的提取业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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