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gog go
留言日期:
2025-10-16
主题:
关于豁免清单的认定问题
内容:
居民小区内一楼邻居搭建了一个长5米,宽2米的立柱式雨棚。楼上空调水全滴到雨棚上产生了很大的噪音,也带来卫生问题。我有以下疑问需要解答: 1.请问这个雨棚属于豁免清单的内容吗? 2.搭建雨棚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吗? 3.另外,如果整改成没有立柱形式的雨棚,符合规定? 4.如果全部合规,在居民小区搭建雨棚,有没有尺寸、材料材质的规定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20
答复时间:
2025-10-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一)《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下文简称《豁免清单》)的出台是为了推进我市民生实事工作、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因此,《豁免清单》第14项内容提及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22-2015)6.1.3条中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设施,包括突出房屋墙面的无柱雨棚,活动房屋、独立烟囱、亭、塔、罐、池,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或爬梯”应为具有共有性或公用性的设施,非私家设施。
(二)此外,《豁免清单》中列举的建(构)筑物类、设施设备类等工程建设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物权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不损害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活动如有造成周围环境或设施损害与破坏,使国家、组织和公民个人遭受损失的,建设单位需承担补偿、赔偿等法律责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2〕1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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