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张秋
留言日期:
2025-10-16
主题:
在门诊开的转诊单过期,看病能报销吗?
内容:
原因: 本人于2025年9月16日在白沙洲沙河医院开转诊单到深圳市中医院,有效期一个月。在2025年10月16日看 完病发现医疗费用并未走统筹报销,需要自费。 咨询问题 1.已经自费的部分还能事后报销吗? 2.如果可以报销,报销的流程是什么? 望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16
答复时间:
2025-10-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进行普通门诊转诊的,应当由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到具有诊疗、救治能力的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同种疾病的转诊自办理之日起30日内有效,可以多次就医使用。部分特殊疾病参保人需要长期在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转诊有效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除急诊抢救需要外,参保人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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