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普通市民
留言日期:
2025-10-14
主题:
咨询深圳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多少?
内容: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根据深圳市统计局2025年6月30日发布的公报:“2024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74478元,同比增长1.5%。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7057元,同比增长1.4%。我市2024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5217元,同比增长1.1%。” 3、请问,深圳地区上年度(即202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应该用上述哪个数字 174478元/177057元/95217元除以12个月呢?还是说需要把非私营和私营的数据加权平均计算? 请告知计算方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14
答复时间:
2025-10-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统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来件收悉。经查,我局负责统计公布相关工资数据,具体经济补偿相关标准(使用哪个口径)需咨询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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