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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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留言日期:
2025-10-13
主题:
B208-0012宗地出让问题咨询
内容:
我们是福田区田面村田发楼业主,近日看到深圳住建局和规资局关于B208-0012宗地、B208-0006宗地红线调整事宜的公告,其中提到B208-0012宗地涉及楼房包括田面村田发楼。经查询,B208-0012宗地于1997年正式签订深地合字(1997)2059号土地合同及其第一至第四补充协议,合同受让方为深圳市田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运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汉国置业(中国)有限公司。我们田发楼业主,于1990年就与深圳市福田房地产开发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福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田面村田发楼商品房购房合同,合同中写明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们的问题是:已出售的商品房土地为什么还可以划入B208-0012宗地向其他公司出让,请尽快查明原因并给予回复,谢谢帮助与支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17
答复时间:
2025-10-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B208-0012宗地出让问题咨询事项,现回复如下:经查,2002年4月,深圳市田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田面旧村改造用地保留建筑的说明》,说明中明确田面旧村改造范围(即B208-0012宗地范围)含原农村用地红线12350平方米,原农村用地红线中,股份公司在1988年和原上步区房地产公司合作兴建了田发楼等建筑。前述建筑未纳入旧村改造范围,但用地则统一划进了改造范围中。前述建筑在1997年上报国土局的合作合同和改造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图中也作了相应的说明。规划国土局依据实际情况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颁发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2002年11月,B208-0012宗地签订土地合同第二补充协议约定“甲方(即原市规划国土局)同意乙方(即深圳市田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运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汉国置业(中国)有限公司)在B208-0012宗地内的田兴楼、田发楼、田达楼、28栋及45栋等五栋多层住宅按现状保留”。
综上,田发楼建筑位于田面旧村农村用地红线内,在深圳市田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运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汉国置业(中国)有限公司开展田面旧村改造时,该建筑未纳入改造范围,但用地则统一划进了改造范围中。2002年11月,经深圳市田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运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汉国置业(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原市规划国土局同意田发楼按现状保留。

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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