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Chen
留言日期:
2025-10-13
主题:
咨询转业问题
内容:
正团职军官,军龄满30年,如果2025年12月份转业,符合在广东惠州转业安置,并且在四类艰苦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按最新《退役安置条例》,2026年转业安置能否进深圳?盼望明确答复,致谢敬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0-15
答复时间:
2025-10-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退役军人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除符合其安置方式对应的规定条件外,按照本人部队驻地安置的,还应当在驻该城市部队连续服役满规定年限;按照投靠方式安置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第四十九条规定,“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荣立一等战功或者获得一级表彰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安置地。其中,退役军人选择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不受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限制。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战功或者一等功的,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享受相关待遇的,在西藏、新疆、军队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队确定的二类以上岛屿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累计满15年的,可以在符合安置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退役军人在西藏、新疆、军队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队确定的二类以上岛屿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累计满10年的,可以在符合安置条件的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广东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具体措施办法仍在研究中,关于转业军官个人是否符合进深圳市安置,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向部队转业移交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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