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市外迁入- 纳税入户身份及税额要求:
企业法人: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自然人股东: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合法就业个人: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24万元以上。
个体工商户: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纳税入户企业法人、自然人股东、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明材料:
1.深圳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变更信息(近3年涉及企业法人变更事项的总表及详细列表)。
3.深圳市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纳税证明,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自缴税款(不包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及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也可纳入税额计算。
个人就业身份证明材料: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当前仍在缴或最近36个月的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2.深圳市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纳税证明。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自缴税款(不包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及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深圳市户政咨询电话0755—84465000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