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Oliver
留言日期:
2025-09-29
主题:
可否补交1998—2011年社保
内容:
您好!本人深圳户籍,1986—1997在深圳工作并缴纳职工社保,1997—2011在外地从事个体,没有缴纳社保。2011—至今在广州市一大学从事教师工作并缴纳职工社保。请问是否可以补交1997—2011的社保,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29
答复时间:
2025-09-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致电您,告知灵活就业及个体户无法办理社保补缴业务,如果期间与公司存续劳动关系,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发工资银行流水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办理补缴。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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