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J-shocking
留言日期:
2025-09-25
主题:
转业安置问题
内容:
1.本人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为深圳户口,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按照当前这种政策我是不是可以安置在深圳? 2.本人配偶婚后户口深圳,根据广东省军转干部接收条件,配偶在广东省地方工作且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配偶已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二)配偶系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三)配偶系处级(或相当于处级)以上管理人员。配偶实际为已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且属于全日制硕士学位,按照这个规定也可以安置深圳,请问深圳安置有没有落实这项规定? 3.关于上述两个问题,深圳有么有特别的规定,限制条件等。如有没有落户方式要求,落户时间要求,如有要求请具体说明,并电话告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30
答复时间:
2025-09-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十八条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因《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释义暂未出台,具体执行标准以国家后续规定为准。2025年安置的转业军官安置地条件适用政策范围待国家明确后执行,广东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具体措施办法仍在研究中。关于转业军官个人是否符合进深圳市安置,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向各部队转业移交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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