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王丽君
留言日期:
2025-09-22
主题:
公积金个人补缴问题
内容:
您好!本人针对前公司未足额缴纳公积金问题进行投诉,目前公司已补缴其承担部分,我想就个人补缴问题作咨询,请予以回复,并提供法律或政策依据: 1、个人补缴有没有时间限制? 2、个人补缴后,补缴的部分可以再取出吗?还是要按照公积金的规则提取? 3、个人可以不补缴吗?如果不补缴,会有滞纳金吗?或者其他什么后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25
答复时间:
2025-09-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 单位已按规定补缴单位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您可按照个人补缴通知短信预约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的缴存银行公积金柜台办理。您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查询缴存银行信息。“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可预约、可查询个人补缴业务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未补缴的,单位已补缴的资金将被冻结无法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多种不同的业务,不同的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都有所不同。由于不清楚您的具体情况,无法为您详细解答。公积金业务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您可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 后续您有任何公积金业务需要咨询,请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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