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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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9-17
主题:
妻子东莞医保,使用丈夫深圳医保产检生娃报销问题
内容:
妻子是东莞医保且有余额,丈夫是深圳一档医保(余额8万左右),且近36个月内未曾断缴。妻子在深圳产检生娃,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1、在深圳产检生娃能否使用丈夫的医保统筹账户报销?报销比例如何?2、在深圳产检生娃能否使用丈夫的个人账户支付?3、如果可以使用统筹账户或个人账户,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17
答复时间:
2025-09-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1.关于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问题: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关于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家庭共济的问题:根据规定,深圳市正常参保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将其个人账户授权其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父母、子女、配偶及近亲属在省内就医购药时使用,即省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就医购药。3.家庭共济绑定业务办理问题: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医保自助服务设备办理家庭共济绑定业务。需要注意的是,绑定业务只允许正常参保的深圳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作为授权人办理,绑定后深圳参保人可通过“家庭共济绑定”功能为家庭成员代设定个人账户主卡。设定主卡后,家庭成员符合参保地政策要求的费用,可从深圳参保人个人账户支出。如需了解我市更多医保政策或办理流程,欢迎关注 “深圳医保” 微信公众号,获取权威资讯与便捷服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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