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王女士
留言日期:
2025-09-08
主题:
家属随调至深圳
内容:
您好,本人是军人家属,办理随军前在深圳工作,是深圳市集体户口,该集体户口是结婚后随军前落户,在我随军之前,深圳集体户口已满四年。 今年我随军至揭阳市,户口也按照随军要求迁出深圳,现已在驻地,我老公2028年转业,相当于转业之前我的户口会在随军驻地满两年。 我随军至揭阳后,已自主考取该市公务员。 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按照配偶随军前常驻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就是满足转业至深圳的条件。 有个问题需要确认下: 军人转业至深圳时,按规定家属可以随调至深圳相应机关,这个事情是否是确定的?同时本人作为公务员是否可以安排至相应政府机关,安置的时候是否需要考核,我作为家属需要提前准备什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11
答复时间:
2025-09-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十九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退役军人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除符合其安置方式对应的规定条件外,按照本人部队驻地安置的,还应当在驻该城市部队连续服役满规定年限;按照投靠方式安置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广东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具体措施办法仍在研究中,关于转业军官个人是否符合进深圳市安置,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向各部队转业移交部门咨询。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