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乐乐
留言日期:
2025-09-05
主题:
关于深圳一档医保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可否给生活在广州的直系亲属使用的问题
内容:
您好!请问目前在深圳市工作、缴纳医保(一档),但直系亲属在广州生活,孩子是广州市的区属医保,在门诊或住院就医报销后,个人需支付的部分,可否用父亲的深圳市的一档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缴纳?如果可以,需要怎么操作,可否用父亲本人的社保实体卡支付或者电子医保二维码支付?请答疑解惑,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05
答复时间:
2025-09-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正常参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设定为主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授权给省内已参保的家庭成员使用,家庭成员刷卡结算时自动从授权人个人账户扣减。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手续并设置主卡消费。关于省内家庭共济医药机构名单,关于省内家庭共济医药机构名单,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我要办事(查询更多)-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省内共济试点机构名单查询查看。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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