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踏雪寻梅
留言日期:
2025-09-05
主题:
关于保租房和公租房人数变更
内容:
我们一家4口,2021年入住70平以下光侨雅苑公租房,现在大孩23岁,咨询1:孩子是否可以申请个人保租房? 咨询2:如果可以申请保租房,是否需要去变更父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人数? 咨询3:如果变更了公租房人数,由4口人变成了3口人,是否会影响后续已经入住的70平以下的公租房续租?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05
答复时间:
2025-09-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您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如小孩需另行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需先办理公租房承租信息变更,减少人口数;       二、如您小孩符合《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则可按规定提交申请;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期间,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减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继续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申请续租的,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情况调整相应面积标准的房源,或者对超出配租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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