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司岚
留言日期:
2025-09-03
主题:
【政策咨询】关于个人能否合法饲养粉红巴丹(桃红鹦鹉)与蓝眼巴丹鹦鹉的申请
内容:
我是一名居住在深圳市的市民,希望通过此邮件咨询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个人饲养许可的相关政策。 我了解到粉红巴丹鹦鹉(即桃红鹦鹉,学名:Eolophus roseicapilla)和蓝眼巴丹鹦鹉(学名:Cacatua ophthalmica)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同时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我的具体问题是: 1.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深圳市是否允许个人申请饲养上述两种巴丹鹦鹉(粉红巴丹与蓝眼巴丹)作为宠物? 2. 如果允许,个人需要具备哪些具体条件(如饲养场地、技术能力、防疫要求等)?以及具体的申请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哪些? 我希望能够完全依法依规进行饲养活动,因此特此向贵局咨询,恳请得到权威和详细的解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08
答复时间:
2025-09-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关于个人能否合法饲养粉红巴丹(桃红鹦鹉)与蓝眼巴丹鹦鹉的申请"事项,现回复如下:
1、上述两种鹦鹉目前未纳入“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管理范围,个人不可随意饲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规定,饲养(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野生动物饲养场鸟类通用技术条件)和防疫要求。市民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核、审批”事项,审批通过后,方能从事相关活动。
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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