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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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8-31
主题:
异地购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内容:
我在东莞上班,我老公在深圳上班,我们在东莞全额购买一套二手商品房,没有办理贷款按揭业务,已办理过户,请问我老公在深圳的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额提取出来使用吗?请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9-01
答复时间:
2025-09-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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