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唐先生
留言日期:
2025-08-28
主题:
户口迁移问题
内容:
本人就业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宝安区,单位缴纳社保,目前个人户口所在地为单位集体户地址福田区,我计划在宝安区定居并计划小孩在宝安区读书,在就业单位不变的情况下,个人户口是否可以迁入单位注册地(宝安区)所在派出所人才专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28
答复时间:
2025-09-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办理市内移居的问题,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已于2025年8月29日联系您,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户政窗口服务告知单》有关规定,办理市内移居业务申请人在本市无房产及政策性租赁住房,但在本市有社保缴纳单位且单位有集体户的须迁入单位集体户。如您有户政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拨打宝安区户政咨询热线 0755-29120405 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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