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007
留言日期:
2025-08-27
主题:
关于园区宿舍是否符合深圳积分入户居住信息填报要求的咨询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在深圳工作期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278 个月。现依据《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相关规定,在线提交积分入户深圳户籍的申请。在系统填写资料过程中,“居住信息” 模块提供 “自有住房”“租赁住房”“以上都不是” 三个选项,因本人当前居住情况特殊,特向您咨询相关政策适用问题。 目前,本人实际居住于工业园区宿舍;过往虽有个人租房经历,但未办理红本租赁合同及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现主要疑问为:当前居住的园区宿舍,是否符合深圳积分入户政策中关于 “合法居住场所” 的要求,能否用于本次积分入户申请的居住信息填报? 烦请领导结合政策规定予以解答,以便本人准确完成系统资料填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27
答复时间:
2025-09-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以“合法租赁住所”申报积分入户的问题,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已于2025年8月28日联系您,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官方网站对外公布的积分入户申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第11点,为做到积分入户公平、公正、公开,申请人以租赁住房申请积分入户的,均以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初始发证日期为准。如您有户政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拨打宝安区户政咨询热线 0755-29120405 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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