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unmen
留言日期:
2025-08-27
主题:
新入职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内容:
请问新入职员工(大学毕业后从未参与工作),如果他24年10月入职,那他25年1月到6月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以他24年11月工资总额为准,还是以他24年月平均工资(24年10月到12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准(假设以上工资都没有出现超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情况)?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28
答复时间:
2025-08-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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