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何女士
留言日期:
2025-08-25
主题: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内容:
背景: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十四条 验收人员应当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进货查验记录。 第八十七条 医疗器械出库前,企业应当进行出库复核,并建立出库复核记录。 问题1:在集团公司内,子公司经营母公司的取证产品,能否直接委托母公司进行进货查验及出库复核,货物直接从母公司的仓库发往客户? 问题2:如问题(1)不可行,能否子公司租赁母公司的仓库,并委托母公司进行进货查验及出库复核,货物根据子公司的发货要求直接从租赁的母公司的仓库发往客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25
答复时间:
2025-08-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2025年8月26日,已电话告知您,经核实,不能委托母公司进行进货查验及出库复核,建议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上,增设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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