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ily
留言日期:
2025-08-25
主题:
企业管理岗的认定
内容:
深圳企业的女性管理岗是由谁来认定和上报?如认定有误,由谁来进行修改?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28
答复时间:
2025-08-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通过致电您,告知根据粤人社规〔2019〕1 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的办法》第三条第二点:有关女干部、女工人的认定,按照《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关于贯彻粤劳薪〔1999〕11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粤劳社〔2000〕200号)执行,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按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按55周岁,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女干部失业、下岗后,已不在干部岗位,与失业、下岗的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其“现岗位”按照工人认定。如与单位在工作岗位认定上存在分歧,建议联系单位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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