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Z_诚
留言日期:
2025-08-21
主题:
关于生育津贴领取问题
内容:
有名女员工,单位给她社保缴纳2年多,现在怀孕,想生育前离职,请问离职后她的生育津贴还能领取吗?如果能够领取,是否按照正常流程在生育完成后领取?这个生育津贴是下发到原社保缴纳单位吗?还是她新的单位?如果她离职后办理灵活就业或者领取失业保险,对于这个生育津贴领取是否有影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21
答复时间:
2025-08-2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另,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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