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阿文
留言日期:
2025-08-19
主题:
医保、社保咨询
内容:
您好,我之前在深圳工作缴纳了6年社保,现在在外地工作了,那边社保已经停缴了。请问之前缴纳的余额要怎么处理比较好?还听说缴纳医保、社保个人部分会每年有利息,查询的医保账户个人余额还有3000多元,社保13000多元,但这部分个人账户这几年没见类似公积金那样的利息入账,请问是哪里不对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19
答复时间:
2025-08-2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1、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相关规定,参保人中断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参保人可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深圳市)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参保人个人账户上的结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利息并计入个人账户。可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办-掌上办事-我要查询-查待遇-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查看详情。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异地流动就业的,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已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余额随同医保关系办理划转手续。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业务办理提交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3、关于社保相关问题建议拨打0755-12333向社保部门咨询。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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