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相关规定,本市户籍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可以从出生之月起缴费;从出生之月起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深户新生儿监护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参保登记(三选一):1.网页办理: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选择“在线办理”→“个人参保管理”→“少儿首次参保”,根据系统指引录入参保人及监护人信息,进行参保登记。 2.微信办理: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医保网办”→“掌上办事”→“我要办事”→“少儿参保管理”→“少儿参保登记/恢复(非在园在校少儿)”,输入参保少儿及监护人信息,进行参保登记。3.现场办理:可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提交以下材料:① 少儿的《深圳市少儿(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② 少儿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内须同时记录父母(监护人)信息,如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内的,另外需要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明);③ 监护人的银行账户原件(要求为本人在深开户的银行存折或者借记卡)。完成参保登记后可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
深圳市正常参保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将其个人账户授权其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近亲属在省内就医购药时使用。新生儿参保缴费后,家长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办理后新生儿可用家长的个账余额支付符合医保规定的就医购药费用。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