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ark8am
留言日期:
2025-08-18
主题:
深圳灵活就业医保
内容:
我夫人上个月在深圳开始缴纳灵活就业医保,明年2月希望回户籍地武汉生育,请问这个灵活就业医保是否就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就可以在武汉定点医院使用?使用是否会有什么限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18
答复时间:
2025-08-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目前,省外异地未开通生育保险联网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在省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关于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报销标准,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更多医保惠民利民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医保公众号-智慧助手详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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